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1-1条 总则 为了科学合理地保护滨海玉苍山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抚育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风景名胜区的特色,创建生态健全、景观优美、反映时代特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风景旅游环境,提高风景名胜区的形象品位,协调有序地搞好各方面建设,统筹兼顾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文件,如有重大调整必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第1-2条 规划依据 1、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设部等九部委,建规2002204号文)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4、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576号文件)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1987年8月15日)6、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城1993848号文件)7、浙江省风景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