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二、疫情报告人职责、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主管(杨和学区)报告。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