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监理部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第三条、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监理部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第四条、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