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明显的开放性与社会参与性,基于该特点,广泛的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有效的实现矫正效果确保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具有无可比拟的价值优势,可以有效地改善矫正工作人员不足,专业水平较低的情况。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从调研情况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闽侯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76人,在矫389人,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没有出现脱漏管现象。(1) 强化社区矫正保障工作。加强组织保障。 闽侯县于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