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统计管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及所属单位(含内部核算单位、全资及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分支机构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实行综合统计机构归口管理,按专业部门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第四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研究,提供统计资料及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工作的开展以服务公司发展战略为宗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统计信息处理和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设。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部综合统计机构设立在计划发展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综合统计工作,配备统计人员。 集团公司各部门应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