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南通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营项目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和合作单位联合承接,合作单位为主承建的项目的监管工作,理顺联营项目监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联营项目的工程任务优质高效地完成,确保公司在联营项目的经济效益,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特制订本岗位职责。第二条 公司派驻联营项目的监管人员数量为两人,包括财务监管人员一名,工程监管人员一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监管人员人选。第三条 监管人员的职责与权力必须在联营项目的合作施工协议书中明确。第四条 监管的目标包括经济目标、管理目标和公司品牌目标。一、经济目标:及时、足额向公司上缴联营项目的管理费,控制好监管项目的资金流向。二、管理目标:1、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竣工验收为优良工程,优良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2、安全环保:满足合同要求,确保不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和重大机损事故;确保不发生环境破坏事故。3、工程进度;完成公司下达的项目总体生产计划和业主下达的施工任务。4、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