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滨海县滨淮镇第二中心小学 20142015学年聘用临时代课教师协议书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聘请 同志为临时代课教师。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聘用协议并共同履行如下条款。1、 聘用单位聘用受聘人员临时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学年,自2014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二、在聘用协议内,受聘人员每月工资1200元(寒暑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学校不负担其他产生的任何费用。聘用合同一经解除,即终止聘用期内的工资待遇,聘用关系自然解除。三、聘用期内,受聘人员按照聘用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义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目标。 1.尊重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同志、热爱学生,关注所教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学校分配的工作量,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有关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4.受聘人员应按课程标准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达到规定的目标。四、聘用协议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