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 施 细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通过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第二条 每学期开学的第13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年级审核、学院审核时间。在完成审核后,各学院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团委在完成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最后完成登记入册工作。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如下:学院:学院负责统一初审本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是否给予计入学分、计入几个学分,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校团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重点检查材料的齐备情况,然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并备案;教务处:重点检查申报事项的学分数是否合理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学分记入,并备案。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