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的通知苏安监2007196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省局组织专家对2001版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江苏省境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二、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标志管理,江苏省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