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试析劳务派遣立法原则【论文摘要】为了确保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通过完善立法的方式对其进行严格规制。临时性、辅助性与替代性原则,以及平等原则是劳务派遣立法应遵循的原则。 【论文关键词】劳务派遣;立法原则;平等原则 劳务派遣是设定的多种用工形式之一,它指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再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目前,依据劳动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条件仅限于50万元注册资本和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并无其他要求。由于法定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又有一定的利润可图,导致劳务派遣机构迅猛增加,派遣工种几乎涉及各个行业,使得原本属于补充性质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出现了取代常规用工形式的趋势。为了确保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通过完善立法的方式对其进行严格规制。劳务派遣立法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一、临时性、辅助性与替代性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曾经对“三性”进行了解释,指非主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