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估分级指导意见一、目的 为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估分级工作,通过现场辨识、评估,确定其危险等级,为实施相应的安全监督措施提供依据,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指导意见。二、定义 1、重大危险源 是之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却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工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申的保存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4、存区 专门 存危险物质的 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三、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辨识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分级,评估重大危险源时均按单元进行。1、 贮存区2、 生产场所(包括工艺装置或设施)。 因此,以下所称的重大危险源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