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经营者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义务规定。 2、按照食品的保存条件要求进行储存,防止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 3、对贮存、销售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设单独存放区,并标明问题食品存放区字样。 5、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不安全食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7、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防止不安全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8、采购散装食品必须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 9、不经销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 10、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1、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