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病案的复印制度一、病案科根据国家法律、政策为患者提供复印服务项目。二、我院住院病案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到指定地点复印。三、病人在出院7个工作日后方可到病案科提交复印病案申请。填写病案复印申请审核表,下列人员可以提出复印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四、 病案科工作人员对上述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应当核实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