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司机聘用合同书公交车驾驶员安全生产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实行客运公交化需要,经考核,聘用乙方:为公交车司机,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客运公交车司机。第二条:安全生产合同期限暂定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根据安全生产经营(公交车运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二、应积极协助乙方办齐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驾驶员资格证、保险证等有效证件,并按期参加年检。三、甲方应按期组织乙方学习运管、交警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通报好人好事及安全形势,及时表彰优秀驾驶员。四、做好驾驶员的管理,聘用前甲方应对乙方的准驾资格、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聘用时,甲方应收取乙方安全生产经营保证金1000元,解聘时退还。五、保护乙方的合同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路管理站规章制度以及客运站公交化实施方案对乙方进行奖惩。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