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技能竞赛宝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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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序号 涉及产品 标准 常见错误 具体要求 备注1 葡萄酒 GB15037-2006GB7718-2011“中文标签中含有涉及产品标准中品质等级要求的内容时,则按我国标准的品质等级用语所对应的检验要求实施检验,否则不予标注”标等级(法定产区)AOC、VDT酒的等级(法定产区)不属于强制性标注内容, 其中文标签有如下两种方式处理:(1)如果原外文标签无相关内容,则不得在中文标签上标注。(2)如果原外文标签有相关内容,若相关内容与我国标准中有关品质等级用语一致时,应按我国标准的品质等级用语所对应的检验要求实施检验。若不一致时,则核实原产地证,使用中文或原文加中文翻译方式进行标注,但不得在中文标签上使

2、用引导词:“等级”,如:等级:AOC等。建议其用文字方式标示为:“XX法定产区”。2 葡萄酒 GB15037-2006 3.3 年份标错 葡萄年份不属于强制性标注内容,如果原外文标签中无葡萄年份的,不得在中文标签上标注。如果原外文标签中有葡萄年份,可在中文标签上按“葡萄采摘年份:*”方式进行标注。3 葡萄酒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预包装饮料酒标签标识有 关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2851 号)微量二氧化硫2013年8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应当标示为二氧化硫,或标示为微量二氧化硫及含量。4 葡萄酒 GB15037-2006 8.1 未标注“类型”或类型标注不准确按含

3、糖量标注产品类型,或者直接标注含糖量5 低醇葡萄酒 GB15037-2006 1-7%vol6 脱醇葡萄酒 GB15037-2006 0.5-1%vol7 发酵酒 GB2758-2012 警示语“过量饮酒,有害健康”8 发酵酒、蒸馏酒 GB2758-2012GB2757-2012以“%vol”标注酒精度序号 涉及产品 标准 常见错误 具体要求 备注9 啤酒 GB4927-2008GB2758-2012标示原麦汁浓度,以“原麦汁浓度”为标题,以柏拉图度符号“P”为单位10 啤酒 GB4927-2008GB2758-2012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应标示如“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11 果酒 GB1

4、0344-2005 应标注原果汁浓度,在原料与辅料中用“*%”标示12 果冻 GB19883-2005 标签上应根据原料分类标示分类名称。果味型:果汁含量低于 15%的产品;果汁型:果汁含量不低于 15%的产品;果肉型:含有不低于 15%的新鲜或经加工的水果块/果粒含乳型:添加乳或乳制品等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蛋白质含量1.0%)其它型:除上述类型以外的产品13 产品使用 “布丁”名称时,应同时标示“含乳型果冻” ;果汁型果冻应标示原果汁含量;果肉型果冻应标示果肉含量14 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 3mm。

5、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可采用下列方式标示,例如:“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监护下食用” 。“可吸果冻”不需要标注15 特级初榨橄榄油 GB23347-2009 产品名称应符合分类要求橄榄油 初榨橄榄油(特级、中级初榨橄榄油、初榨油橄榄灯油) 、精炼橄榄油、混合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 粗提、精提、混合油橄榄果榨油16 特级初榨橄榄油 GB23347-2009 特级、中级初榨橄榄油、初榨橄榄灯油应标注油橄榄果实年份。序号 涉及产品 标准 常见错误 具体要求 备注17 特级、中级初榨橄榄油、初榨橄榄灯油、精炼橄榄油、混合橄榄油、精炼油橄榄果渣油、混合油橄榄果渣油应表示包装日期。以包装

6、日期为保质期起点日期,进口分装产品应再注明分装日期。18 应标注反式脂肪酸含量。19 海苔 GB23596-2009海苔标签需标明:产品类型调味海苔(调味紫菜)烤海苔(烤紫菜)20 饮料 GB 10789-2007饮料通则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应标明(原)果汁含量、(原)蔬菜汁含量果汁饮料:10%蔬菜汁饮料:5%复合果蔬汁:10%21 添加食糖的果汁应在“汁”产品名称的临近部位清晰地标示“加糖”字样,如“加糖苹果汁” 。注:可使用食糖、酸味剂或食盐,调整风味但不能同时使用食糖和酸味剂22 碳酸饮料 碳酸饮料 GB10792-2008 果汁型碳酸饮料:含有一定量果汁的碳酸饮料,如橘汁汽水、橙汁汽

7、水、菠萝汁汽水、或混合果汁汽水。应标明果汁含量, (果汁含量(质量分数)/% 应2.5%)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序号 涉及产品 标准 常见错误 具体要求 备注23 米糠油 GB19112-2003米糠油 1. 标注“压榨”还是“浸出”2. 标注原料的生产国名24 糕点、面包 GB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标明“冷加工”还是“热加工”25 酱油 GB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 标出是“酿造酱油”还是“配制酱油” “直接佐餐食用”还是“用于烹调”26 酿造酱油 GB18186-2000酿造酱油标明“酿造酱油”,用于佐餐还是烹调,氨基酸态氮含量,

8、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的标注方法:高盐稀态发酵酱油标为“ GB 18186-2000 高盐稀态” ;低盐固态发酵酱油标为“GB 18186-2000 低盐固态” 。 27 食醋 GB2717-2003食醋卫生标准标明“酿造食醋”还是“配制食醋”28 酿造食醋 GB18187-2000酿造酱油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食醋” ,还应标明总酸的含量。 执行标准的标注方法:固态发酵食醋标为“ GB 181872000 固态发酵” ;液态发酵食醋标为“GB 181872000 液态发酵” 。 29 含乳饮料 GB/T21732-2008含乳饮料1、应标明蛋白质含量2、类

9、型:杀菌(非活菌)型、未杀菌(活菌)型未杀菌型标明活菌数、产品的运输温度和储存温度。 (应在 2-10的低温条件下贮存和运输) (1*10 6)序号 涉及产品 标准 常见错误 具体要求 备注30 含芦荟产品 卫生部等 6部局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2009 年第 1号公告)1、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2、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包装主视页面或食品名称可选择仅标注“芦荟”字样,标识内容不应误导消费者3、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30 克/天31 天

10、然矿泉水 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标示天然矿泉水水源点名称;标示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以及主要阳离子(K+、Na+、Ca2+、Mg2+)的含量范围;(溶解性总固体含量1000mg/L)当氟含量大于 1.0mg/L时,应标注“含氟”字样;标示产品类别,可直接用定语形式加载产品名称之前,如:“含气天然矿泉水” ;或者标示产品名称“天然矿泉水” ;在名称下面标注其产品类型:含气型或充气型;对于“无气”和“脱气”型天然矿泉水可免于标示产品类型。界限指标:锂、锶、钾、碘化物,均应大于等于 0.2mg/L偏硅酸,25;溶解性总固体:1000;硒 0.01;游离二氧化碳 25032

11、 巧克力 GB/T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非可可脂肪添加量超标 5%的产品,应该叫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33 运动饮料 运动饮料:标准:GB15266-2009应标注可溶性固形物、钠、钾的含量范围。(3.0-8.0%)(50-1200mg/L) (50-250mg/L)抗坏血酸120mg/L,硫胺素 3-5mg/L,核黄素 2-4mg/L34 有机产品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不得在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 、“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35 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产品标签

12、应符合GB 13432的规定,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含量标识应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标签中应注明产品的类别、婴儿配方食品属性(如乳基或豆基产品以及产品状态)和适用年龄。可供6月龄以上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应标明“6个月龄以上婴儿食用本产品时,应配合添加辅助食品”。婴儿配方食品应标明:“对于0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有关产品使用、配制指导说明及图解、贮存条件应在标签上明确说明。当包装最大表面积小于100cm2或产品质量小于100g时,可以不标示图解。指导说明应该对

13、不当配制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给予警示说明。首选碳水化合物应为乳糖、乳糖和葡萄糖聚合物。只有经过预糊化后的淀粉才可以加入到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使用果糖。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35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产品标签应符合GB 13432 的规定标示,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含量标识应增加“100 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标签中应注明产品的类别、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或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的属性(如乳基和/或豆基产品以及产品状态)和适用年龄。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不应使用经辐照

14、处理过的原辅材料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应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有关产品使用、配制指导说明及图解、贮存条件应在标签上明确说明。当包装最大表面积小于100cm2 或产品质量小于100g 时,可以不标示图解。指导说明应对不当配制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给予警示说明。36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产品标签应符合GB 13432 的规定,营养成分表的标识应增加“100 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标签中应按4.14.4 的规定标明产品的类别名称,如“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等。对4.1 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应在标签中标明 “需用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

15、的适宜液体冲调”或类似文字。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37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产品标签应符合GB 13432 的规定;营养成分表的标识应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标签中应标明适宜食用的婴幼儿月龄、食用方法及食用注意事项。汁类罐装食品应标明产品中所含果蔬原汁或原浆的含量。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不应使用香辛料。泥(糊)状罐装食品颗粒状罐装食品汁类罐装食品38 固体饮料 GB/T296

16、02-2013固体饮料1、 标注产品的冲调或冲泡方法2、 果蔬汁固体饮料应标注果汁和(或)蔬菜汁的含量,复合产品应标注不同果汁和(或)蔬菜汁的混合比例3、 复合蛋白固体饮料应标注不同蛋白来源的混合比例4、 果汁茶固体饮料应标注果汁含量39 灭菌乳 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1.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的超高温灭菌乳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2.全部用乳粉生产的灭菌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在生牛(羊)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灭菌乳

17、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乳”或“含%复原奶”。注:“%”是指所添加乳粉占灭菌乳中全乳固体的质量分数。3.“复原乳”或“复原奶”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标识的“复原乳”或“复原奶”字样应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名称的字号,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40 调制乳 GB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1.全部用乳粉生产的调制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在生牛(羊)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调制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乳”或“含%复原奶”。注:“% ”是指所添加乳粉占调制乳中全乳固体的质量分数。2.“复原乳”或“复

18、原奶”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标识的“复原乳”或“复原奶”字样应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名称的字号,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饮料酒标签通则:GB10344-2005饮料通则:GB10789-2007含乳饮料:GB/T21732葡萄酒:GB 15037-2006发酵酒及

19、其配制酒:GB2758-2012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啤酒:GB4729-2008饮用矿泉水:GB8537-2008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GB23347-2009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膨化食品:GB/T22699-2008饼干:GB/T20980-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

20、家标准 调制乳:GB25191-2010果冻:GB19883-2005海苔:GB23596-2009 标明产品类型 调味紫菜还是烤紫菜(调味海苔还是烤海苔)方便面:GB17400-2003 (标明是油炸面或者是非油炸面)米糠油:GB19112-2003酿造酱油:GB18186-2000酱油卫生标准:GB2717-2003酿造食醋:GB18187-2000食醋卫生标准:GB2719-2003固体饮料:GB/T29602-2013碳酸饮料:GB/T10792-2008,果汁型碳酸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1.产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GB7718-2011 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

21、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可瑞安麦脆,不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建议要求进口商提供该产品的加工工艺,明确产品是膨化食品还是糕点,建议直接修改产品名称或者在现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2.添加剂名称标注不规范GB7718-2011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 号)3. 添加剂名称标注不统一按照GB7718-2011附录B,食品中添加的各类食品添加剂的标注形式应统一4. 能量及核心营养素不醒目按照GB28050-2011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5. 营养成分表格式按照GB28050-2011,应按照附录B中列明的6 种格式中的一种进行营养标签的标示。6. 能量和营养成分名称、顺序、表达单位、修约间隔和“0”界限值 标注不规范不符合GB28050-2011表1的要求主要修约间隔:“1” : 能量(千焦kJ)、NRV%、胆固醇(mg) 、钠(mg) 、维生素A(维克视黄醇当量ugRE)、叶酸(微克(g)或微克叶酸当量(g DF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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