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一: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