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非煤矿山重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及时有效的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结合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与海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总体预案相衔接。 (一)应急救援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靠政府和.各方面力量,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重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和科学有效的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密切合作。各有关部门,救援队伍要服从全市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2、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在非煤矿山发生重大生产伤亡事故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明确救人为重点,要集中力量,优先保障。 3、企业自救与.救援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