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一、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一)报告内容。所有调查处置完毕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二)报告主体。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部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报告对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置完毕的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人数为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四)报告流程。1.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个案或事件,均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完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完毕后一周内,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完成事件的报告。3.省级和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审核。4.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每日登陆“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查看各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发生情况,并且完成季度、年度全国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