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验证本公司安健环(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体系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保证安健环体系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参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21)本企业标准化建设要求,持续改进要求。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二级单位参照执行。二级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控股参股公司等。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安委会主任全面负责绩效评定的工作。主持安健环体系绩效评定会议,批准绩效评定计划和评定报告。第四条 安委会办公室(简称安委办)负责报告安健环体系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第五条 安委办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