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科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价格科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价格科完成主要工作如下: 一、积极稳妥开展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援,引导水资源合理配置,同时进一步理顺我市自来水价格结构,促进供水企业持续良性发展,更好地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1941号)、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3号)、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211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15号)等文件精神,对当前我市供水状况、现行水价政策以及周边水价比照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研,并于2021年1 月初委托江阴市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江南水务2021年度城乡供水定价成本实施了监审。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线路合周边价格水平,拟订我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主要内容有: 1、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现行城区非居民生活水价中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