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例会制度 1 中队(车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会议时间为每月上旬。会议由车队长组织,参加人员为:大队承包领导、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兼职交通安全员。 2 月度例会内容: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总结上月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下月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季节、节日部署安排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季节、节日、道路和人员情况,开展事故预测及制定防范措施;对驾驶员进行“ABC”分类,实行动态管理;月度路检夜查情况及通报等。 3 中队(车班)在每周安全会要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安全指示精神等,并按照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具体实际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工作。 4 安全例会记录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员 工 奖 惩 1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对当事人罚款50元,月度中队考核中一次扣2分。 1.1 车辆设备存在下列隐患的: 1.1.1 灯光不全(刹车灯、大小灯、尾灯、转向灯、倒车灯); 1.1.2 雨刷器缺或不好用; 1.1.3 扩大号、牌照号不清或缺牌照; 1.1.4 倒车镜不全; 1.1.5 车辆防腐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