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联盟规章制度 篇一:建材联盟人员规章制度 联盟人员规章制度 设立:会长一名,轮值会长两名(轮值会长由各老总轮流担任,任期为一个月)。 轮值会长职责: 负责配合会长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扫楼人员工作及样板间突发事件处理。如相关人员出现以下违规现象,由轮值会长监督处罚,处罚款上缴,3日内未能上缴罚款,由轮值会长自付。 日常管理制度如下: 1每个要求标配一个长期人员,如果某些品牌人员配置不够,则每日每缺一人扣除该品牌现金50元,而提供人员超过标配两人的品牌,每日每多一人则奖励50元;(由轮值会长3日内收缴) 2每天样板间值班品牌人员负责召开早晚会,迟到者一律每人每次罚款50元,擅自旷工半天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由轮值会长3日内收缴) 3联盟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需要经会长与轮值会长商议可加开临时会议。任何品牌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罚款200元。 4各联盟品牌每一个团队成员必须本着团结一致、保守秘密、真诚合作、相互信任、统一推介为原则,如发现团队成员违反以上原则,或有不利于各品牌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