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出院患者随访制度为加强对随访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倡导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科学指导患者的院外康复、继续治疗,延伸医疗服务范畴,特制订出院患者随访制度。一、随访责任。科主任是随访的第一责任人,护士长、主管医师、主管护士具体根据职责从事相应随访工作。二、随访范围。本制度所指随访系科室对出院患者进行的随访,医患关系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随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各科室要根据科室、专业病种的不同,规定随访范围。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急、疑难、危重、抢救病例,本年度新技术新项目病例、科研病例等特殊出院患者必须规定在随访范围。三、随访方式:门诊复查随访、电话随访、入户随访、短信、书信邮件联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访。在患者出院医嘱中明确告知随访的间隔时间,随访次数及随访方式。在患者出院一月内完成随访,并及时准确记录随访信息。四、随访内容。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包括在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