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考勤制度 篇一: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