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将个人信息分为个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并提出默许同意和明示同意的概念,而个人敏感信息就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前言本指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提出。本指南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指南起草单位:中国软件中心、大连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百合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本指南主要起草人:高炽扬、孙鹏、朱璇、严霄凤、朱信铭、曹剑。引言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个人信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滥用个人信息的现象随之出现,给社会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带来了危害。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已成为企业、个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