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管理 为了促进公司(研究院)以下简称公司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订立合同时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三)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信誉和形象。第二条 合同的订立 (一)公司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订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内容,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二)公司应当根据协商、谈判等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按照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