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疗新技术准入与管理制度医疗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 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试用和专项技术临床应用的科室应当提交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开展该项技术的相关设备和设施情况、学科和人员资质条件、技术需求状况和成本效益分析等内容;撰写可行性方案,制定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二、 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适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内外有关该项技术研究和使用情况的检索报告及技术材料,其中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三、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符合伦理规范,必要时需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临床实施。 四、 拟开展的新技术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地方性医疗新技术须由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主持,国家、国际性医疗新技术须由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主持。 五、 医院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技术项目准入评审。 六、 经评审,由专家对技术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医院应当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做出是否予以准入决定。 七、 新技术临床适用或者专向技术临床应用时,发生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