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永春县医院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落实本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二、规范程序2.1 特种作业的范围:全院机动车辆驾驶员;高、低压电工;消防人员等。2.2 本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2.21本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料进行登记管理。2.22本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检验奖罚管理。2.23本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奖罚管理2.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本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特种作业人员轮值情况进行排班和管理,务必保证24小时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能有效安全生产,以保证我院安全生产顺利进行。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