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在本县区域内建设工程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时,为了能够做到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及时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区域内建设工程建设、生产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可能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可抗拒自然力引发的自然灾害事件。 (一)工程事故应急状态。包括: 1、工程深基坑支护结构坍塌以及因坍塌影响周边临时或临近建(构)筑物倾斜或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2、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外脚手架倒塌、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3、在建或已建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等市政项目严重沉陷或倒塌的; 4、拆除工程发生整体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5、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