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疆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聘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以及无劳动合同关系的社会成熟型人才(不含非全日制临时用工和农民工)。第三条 外聘人员不纳入公司编制,其档案和人事关系不在公司。第二章 外聘人员的录用第四条 用人单位聘用连续使用一年以上的外聘人员时,须事先向公司劳资科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聘用。用人单位招聘的外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向公司劳资科提交外聘人员审批表(见附表一)和外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二)以及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近期健康体检证明、推荐信等材料。第五条 用人单位招聘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第六条 外聘人员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劳动合同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