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自强自立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健康开展,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文件印发),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四条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