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制度 篇一: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委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党委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会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