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条 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第四条 设置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医教部、护理部、院务部、保卫科、感染管理办公室、护保中心等负责人组成。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4)建立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