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考试制度的弊端 篇一:古代科举制度的利弊 古代科举制度的利弊 科举制度产生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明,至清末1905年被废除,宋初因袭唐制,后科目、内容和方法发生多次变化。宋太祖时确定殿试之举,科举遂定为三级,殿试及第者即行授官;英宗时定为每三年一试,为后世相袭。宋代扩大了及第名额,提高及第待遇,并建立糊名、誊录制度,严格考试规定。元朝规定以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出题,用朱熹四书章名集注作答。自此,朱程理学占据了科举考试内容。明清两朝仅开进士一科,考试采用八股文体,分作童试、乡试、会试、殿试诸级。 二、科举制对.的影响 科举制是一种重要的文教制度,它通过选士的途径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这些影响是十分深刻的,其中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既有直接的影响,也有间接的影响。了解科举制的.影响,这对于我们今天的教育改革,起着一定的借鉴作用。科举制度能在封建.沿用多年,确有其可取之外 。第一,科举制比不经检测的选人制度是一大进步;第二,按封建统治阶级的要求,德智体全面考核检测。有严格的政治条件的审查: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