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管理工作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改稿)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管理工作者在创建和谐、文明校园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良好学风、教风、班风的建设,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学生管理工作责任事故的内涵本办法中的学生工作责任事故是指在开展学生工作中,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未尽到责任而出现的各类学生事故,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等方面。学生工作责任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为:一级学生工作责任事故(重大)、二级学生工作责任事故(较大)、三级学生工作责任事故(一般)三个等级。二、学生管理工作责任事故的分类及认定1、班主任管理责任事故的分类及认定:(1)学生在校内拉帮结派或擅自策划、组织集会、罢课等活动,阻止不力、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一)(2)在各种评奖评优、帮困助学、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学生违纪处理等活动中,索贿、受贿,有失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二)(3)学生在校内出现较严重的迷信、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