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豫海回民中学贫困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同心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同教发201124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成立了贫困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为了认真做好我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特制定豫海回民中学贫困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方案。一、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成员豫海回民中学贫困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组由四名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五名学生代表组成。组长:马彦彪(副校长)组员:马旭(政教主任)、马军(团委书记)、李晓红(工会主席)学生代表:黑成(学生会主席)马星宇(团支部书记)李明(高一班班长)、顾小娟(高一班班长)、马芳(高二班学生)二、具体工作。第一、检查各班上报学校的受助学生是否经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了评议。第二、检查上报资助的学生是否是我校高中在籍学生。第三、了解资助学生家庭贫困的真实性,查阅提交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第四、审查资助学生在校的表现,在政教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