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商法 1 2 商法概述 公司法 3 破产法 4 保险法 5 票据法认真听讲,统一答疑哦! 第一节 1.破产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 告债务人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破产法概述 选择 认真听讲,统一答疑哦! 第一节 1.破产申请的主体:债务人、债权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2.破产申请的受理 人民法院审查期限因申请人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人民 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审 查期限的,经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15 日。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 下,人民法院应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 5 日内通知债务人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 选择 6.3.2二、破产申请与受理下列对破产申请的主体,说法错误的是() A 、债务人 B 、债权人 C 、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D、代理人 6.3.2二、破产申请与受理下列对破产申请的主体,说法错误的是() A 、债务人 B 、债权人 C 、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D、代理人 6.3.2二、破产申请与受理认真听讲,统一答疑哦! 第一节 1.破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