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采购蔬菜采购合同食堂蔬菜等采购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 月日签订地点:采购物品: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食堂所需的蔬菜、干杂等食品、副食品采取定点采购。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3、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处,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4、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蔬菜证明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