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版基本法考核指标调整问答手册 配合关于调整部分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寿人险发2011468号)的下发实施,总公司拟定了实施细则,并同步提交了系统开发需求,以实现考核执行的系统支持。现就分公司关心的问题一并解答如下:1.考核指标调整后从何时开始实施?答:总体上,调整后的考核指标自通知下发后的第一个考核季,即2011年三季度起执行。具体如下:(1)晋升组经理标准的调整已上线新版基本法的公司,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新考核标准;尚未上线新版基本法的公司,自上线之日开始执行。(2)维持考核、增员回算规则调整新版基本法过渡期已经结束的分公司,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尚在过渡期的分公司可以参照调整后的考核标准设置本公司的考核过渡办法,过渡期结束后统一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2.考核指标调整后,在考核执行中如何实现?答:总公司个险销售部已经提交了系统需求,要求在三季度考核之前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和升级。从今年三季度考核开始,AMIS系统将按照调整后的考核指标生成考核推荐结果。处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