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协管工作制度 篇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负责本乡镇、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