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舞厅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舞厅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3、保安部根据舞厅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4、人力资源部应按照舞厅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舞厅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5、舞厅员工应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2、舞厅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 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3)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4) 消防控制柜的值班和操作人员;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