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 【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自法律公布以来一直备受争议。部分企业视这种规定为洪水猛兽,认为会导致老人走不了,新人进不来,或者老人不走,新人进来,冗员增加,企业会因此失去用工灵活性。也有部分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做护身符,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对这个备受争议的条款,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本文试图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出的背景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价值等方面入手,勘正大众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读。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价值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出了规定,但并未界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 。2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其中无确定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