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检测、评价管理制度第一条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庄煤矿井下及其地面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第三条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第四条 本制度煤矿职业危害(以下简称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第五条 我矿必须定期对井下及其地面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定期取样化验、检测。确保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第六条 我矿安全监察科、机电动力科、工程管理科、调度室具体负责煤矿职业危害日常的监测、资料收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安全监察科:开展职业危害作业现场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工作。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人员对井下及地面作业场所存在噪声监测、评价,做好监督工作及相关记录。 机电动力科:负责对井下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