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经理一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经理是本公司消防工作的第二责任人。 第三条 在本公司各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一) 公司下属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公司下属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 公司下属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员是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实施和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应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 各部门应明确1名兼职消防主管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公司内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 公司要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制定有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