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本标准所指轻型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等钢结构工程。(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3)企业完成过“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中1级工程项目设计不少于3项,或2级工程项目设计不少于4项。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1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1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