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1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的对象及其特点) (二)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质的规定性主体的平等性是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质的规定性。(人格;意志) (三)我国民法调整时象的量的规定性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财产必须具备的要件(3) 财产关系的分类:财产支配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有形财产关系和无形财产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又称人身非财产关系,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物质利益的社会关系。如从于人的生命健康、姓名、肖像、荣誉、名誉、著作、发明等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的分类:人格关系与身份关系;纯人身关系、非纯人身关系和两种权利性质的人身关系 三、民法的调整方法 特点:(1)它突出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和独立性。(2)它承认主体行为的自主性和任意性。 (3)它肯定解决争议方法的协调性。 (4)它强调救济措施的同质性。 四、民法的概念 6 (一)我国民法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