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卫管理制度 篇一:物业公司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 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思想业务素质过硬,自觉维护物业辖区内业主或用户以及设施的安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负责物业辖区门口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秩序,发现有人进行危险活动要及时进行制止。 第四条 严格遵守外来人员进出物业辖区登记制度。保安人员要详细记录来人因何事要见何人,登记其所携带物品、电话。 第二章 保安人员内部管理规定 第五条 保安人员每周应进行开会小结,本周工作,对下一周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签到记录以及会议记录。 第六条 保安人员担负着维护物业治安的义务,因此,工作安排上应有严格规定。保安人员请假1日以内,必须由所处岗位的负责人审批;请假1日以上,3日以内者,应报由保安主管批准;超过3日,须报经分管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