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绩效监测与测量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绩效监测与测量,明确测量内容及方法,获取真实可靠的测量数据,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完善提供足够的信息。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目标的跟踪监测及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和过程的测量。3、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全厂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3.2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绩效监测计划并对全厂的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总结和考核;定期组织对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程序完成的情况的监控和测量及结果进行监测。3.3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按时检测或向外委托检测及档案的归口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动态。3.4办公室负责监测测量仪器计量仪器设备的外委校准、维修及档案的归口管理。3.5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各种职业性健康检查,负责职业病患者的治疗。3.6各科室、车间负责本部门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绩效测量和监测对象的控制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