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加班管理制度 篇一:学校加班管理制度 扬帆集团加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归入办公室存档登记。 四、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五、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20元/天(半天为10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六、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