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是否有效?问:我跟我丈夫自去年七月吵架后一直分居至今,但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近期听亲戚说他将我们共同拥有的一辆北京现代牌小轿车(价值约10万元)赠与了他朋友,而且他朋友明知道我们正在闹矛盾,我想问,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他的这种赠与行为有效吗?我能将车要回来吗? 桂平 覃某答: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